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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11-08 09:49:42文/刘云超

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津教委〔2016〕17 号)、《关于2020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及试卷结构说明的通知》(津教中小函〔2019〕7 号)等文件要求,2021 年12 月将举行思想政治、物理两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

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的报名时间为2021 年11 月3 日至5 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单位通过“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复核学生报考信息、完成考试科目选择,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的信息进行增添和修改,学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办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报名单位对学生报考信息进行学籍、本人照片与身份证照片的核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区招办。

3.区招办审核各报名单位上传的报名信息,如有问题,点击“驳回”按钮,报名单位重新进行复核,无误后,再重新上传区招办。区招办确认无误后,上传市高招办。

4.报名结束后,各区招办将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点基本情况表、考点主考名单、试卷用量表等材料(以电子版、纸介质形式)于11 月30 日前报送市高招办。

三、报考选科要求

2020 级高二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2 门科目中选择1或2 门参加合格性考试。2019 级高三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2 门科目中选择未考或未合格科目参加合格性考试。外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若已取得转出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合格”成绩,经市高招办认定后,可不再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成绩不再予以承认。具体认定办法和程序按照《市高招办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津招办高发〔2019〕9 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

物理科目实验操作、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合格性考查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和考核要求组织命题,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于2021 年12月31 日前完成并报送成绩。

五、工作要求

报名是合格性考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服务力度,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六、补充说明

拟认定为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2021 年12月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的有关事项,见《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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