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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书法类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2023-01-07 08:54:06文/张亚红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书法类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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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 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 法的临摹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 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150 分、书法创作 15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 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2. 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 格。 

五、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察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六、试题示例 

(一)书法临摹

题目:对照范本完成两件临摹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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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

(二)书法创作

创作一: 篆书创作

花明绮陌春

柳拂御沟新

为报辽阳客

流芳不待人

创作二:隶书创作

锦城丝管日纷纷

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能得几回闻

要求: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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