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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日程安排

2023-03-02 09:52:54文/钟诗贺

2023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商学院。

浙江: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日程安排

2023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人完成时间
1考生报名试点高校考生不晚于4月21日
2组织综合素质测评试点高校不晚于5月5日
3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试点高校5月7日前
4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7日8:30-17:30
5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9日8:30-17:30
6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10日8:30-17:30
7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1日8:30-17:30
8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12日;8:30-17:30
9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3日8:30-17:30
1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试点高校5月14日8:30-17:30
11结束网上录取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16日
12公示录取名单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17日-30日
13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31日
14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总结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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