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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6-11 11:19:05文/刘云超

为做好我省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河北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政治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解放军院校招飞计划、空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海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的考生,基本要求:①参加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②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政治考核时间

2024年6月10日至6月24日。

三、政治考核标准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执行。

四、政治考核程序及时限

政治考核由军分区(警备区)具体指导,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统一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县(市、区)兵役机关配合。

(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高考结束后,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或就读的普通高级中学领取《政治考核表》,严格按照“填写样表”“填写说明”详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个人信息不得涂改,如有不实或错情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步骤,于6月24日前完成。

1.初步考核。考生个人将《政治考核表》交至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兵役机关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初步政治考核,公安派出所给出初步政治考核意见并加盖印章。完成初步政治考核后,6月16日前,考生将《政治考核表》交至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完成报名登记。后续工作由兵役机关统一办理。

有意愿报考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安排专门人员,会同军队院校人员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到考生家庭、就读学校等进行走访调查。

考生领取(打印)、填写、上交《政治考核表》时,一并领取(打印)、填写、上交《面试表》。

2.联合考核。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政治考核组进行联合政治考核,给出联合政治考核意见并逐一签字。

3.作出结论。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政治考核组综合各方面政治考核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三)反馈政治考核情况。各军分区(警备区)及时收集汇总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及《政治考核表》《面试表》,6月25日18时前,将考生名册区分政治考核“通过”“不通过”加盖印章后书面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同步报送电子版);军检前,将列入军检范围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表》统一交相应军检站(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交唐山军检站;其他地区交石家庄军检站)。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军队院校一律不予录取。

注:如考生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县(市、区)兵役机关,电话详情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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