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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2021-06-15 16:10:52文/十七

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等13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6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6月4日


附件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设置事项申报省份办学性质举办者变更情况
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转设为北京金融科技学院北京民办举办者变更为“北京立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2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转设为张家界学院湖南民办举办者变更为“湖南誉达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为合肥理工学院安徽公办
4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阜阳理工学院安徽民办举办者变更为“阜阳投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5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为芜湖学院安徽民办
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南京经贸职业技术大学江苏公办
7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大学江苏公办
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大学江苏公办
9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与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江苏医科职业技术大学江苏公办
10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与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江苏公办
11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转设为昆明传媒学院云南民办
12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与山东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山东职业技术大学山东公办
1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转设为成都外国语学院四川民办举办者变更为“成都亿傲邦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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